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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學 建築篇

本專題網頁相關圖文資料,由文化部授權引用《生活美學理念推廣系列 叢書(一)建築》一書。

建築不是一種封閉的專業,而是一種生活的方式。無論我們到那裡旅行,最容易感受到的當地文化便是建築。

20世紀著名的建築師柯比意(Le Corbusier)認為,建築是居住的機器,孕育情感的機器(House is the machine for living, a machine for producing emotions)。建築是陽光下的展品,是準確、智慧、宏偉的展品。建築不是一種職業,而是一種心靈的習慣。建築師密斯.凡德羅(Ludwig Mies van der Rohe)的名言,簡約的豐饒,上帝存在於細部之中(Less is more)。建築師路易.康(Louis Kahn)寫到,建築是深思熟慮的空間創造過程(Architecture is the thoughtful making of space)。建築師安藤忠雄(Tadao Ando)的觀點,美的建築是真正用心靈構想而成的有機體,也是在靈感的指導作用下用最佳技藝創作而成的藝術品。建築師貝聿銘(I. M. Pei)指稱,人生並不長,我的原則是,只做自己認為美麗的事,創造出有震驚效果的美感。建築師面對他們的時代,勇敢地用新建築實踐新生活。回到建築的原點,不斷探問過去、回應當前時代,同時夢想新未來。建築,造就了生活。執著於這種真誠,就能實現理想,並因此改變世界。我們現在的生活,正是建立在這些理想積累出來的基盤上。

建築(Architecture)是人類藉由創造的想像力,或模仿自然的型態,對居住環境進行改善而建築的人造物。「建築」有別於「建築物」(building)或「建造物」(construction),因為建築具有生活美學的意義或特徵。大多數的建築物純粹是為了使用機能而建造,但透過人類追求視覺美感的天性,讓建築物具有美的特質,符合力學原理,自然產生的穩定感;有些是因使用地域性自然材料,與環境相融形成的和諧;或經由設計師或使用者巧思美化的建築物,就被稱為建築。弗里德里希.謝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 Schelling)在《藝術的哲學》裡說:建築是凝固的音樂(Architecture is frozen music);另外也有人說:建築是一首哲理詩,這都說明了建築的特性。

建築是文化的綜合展現,其中蘊含了豐富的意義。本書希望藉由建築經典案例的影像呈現與文字說明,期待大眾能體驗建築外在形式上的美感經驗,並進一步理解歷史進形成的資產累積、人類文明的人文、藝術和科技的成就……等面向的豐富意義。我們可以藉由了解建築,體驗建築,藉以驗證生活中的各種美學經驗。建築綜合了實用藝術、造形藝術,與環境藝術。以建築作為文化生活體驗,讓生活中的審美價值,植基於五感可及具體存在的內外環境之中。

(文:張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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