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校園公共藝術,會引起學生對環境的注意,在不同形式、色彩、風格的探索中,逐漸累積學生生活中對藝術的涵養,改變氣質,甚至將這種生活美質的元素帶入對未來環境的想法與改變,提升生活環境的品質。
檢視過去的校園公共藝術,內容多以宣導政令的教化功能為主,作品風格極為單調,多以雕像和壁畫標語等形式呈現,既嚴肅又難以接近,無法從多元角度去啟發兒童對藝術美學的認知,很難獲得學生的認同。僵化的校園空間窄化了學童的學習,更難以建立對學習環境的認同與情感,喪失了對空間美感的覺知,所以步出校園以後,對廣大公共空間環境的醜陋,缺少改變的覺醒與行動。
近幾年來,由於教育理念的轉變,帶來教育政策和執行上的改革,例如921之後,教育部極力推動新校園運動,使得硬體的建築空間與軟體的學校教育之間,有了更多的創意和可能性。
目前國內在這股新校園運動潮流下,校園空間本著順應教育理念的規劃原則為前提,除了兼具機能性和空間本質性的功能外,創造一個和諧優美的校園空間,讓兒童在自由活潑、舒適安全而富有創意的空間裡,培養他們高尚的情操,發揮主動探索環境的精神,成為最主要的校園公共藝術設置理念。
由於國內教育政策的開放,校園興建與擴建愈來愈多,因此,校園公共藝術逐漸受到教育部的重視。終於在2001年底,為了因應日益繁多的校園公共藝術設置案,教育部成立了「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翌年的1月16日正式召開了第一次會議,與會的委員都認為教育部應該訂定各級學校與所屬館舍適用的作業辦法,並將公共藝術設置過程視為校園師生共同參與的教育歷程,這也成為目前國內校園公共藝術的最大特色。
此外,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也於2002年修正發布的「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十二條之一內容,亦對台北市的校園公共藝術有相同的敘述和期許,即透過校園公共藝術的師生共同參與,來美化、活化校園空間,取得校園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消除學校長期以來給人制式、刻板的空間印象,並使公共藝術的設置與美學藝術教育課程連結,從小培養學童公民美學的文化素養,試圖開創校園公共藝術設置的新契機。
在師生參與成為明確的校園設置理念之後,國內校園公共藝術的特色,已經從最早刻板單調的偉人銅像和壁面標語,到公共藝術政策推動初期,空間中的單純雕塑作品,再至近幾年,迅速發展成以學生為主,強調師生互動的參與式作品。因此,越來越多的學校會重新省思校園設施和空間,以學生為主體的考量,設置公共藝術時,要以學生為主要的使用者,創造學生需要的環境。有學校依據兒童的身高設計不同高的洗手台再加上造型的變化,以適應不同年段的國小兒童;在921校園重建中,就有國小以聚落的形式設計在校園空間中,並可以達到小班小校的規模,又能針對不同階段學習的兒童。
最近5年來,國內校園公共藝術的發展有了非常多元的面向,除了直接美化校園的景觀之外,更由於加入不同程度的師生參與創作,而使這些公共藝術的設置肩負了教育的功能。在類型上並不只侷限於雕塑品的設置,舉凡校園的建築、大門、牆面、校內指標系統、園藝景觀設計、遊樂設施,校園廣場角落的街道家具、空間中各種創意裝置作品,地景藝術,甚至配合校園的慶祝節慶活動的短期性藝術活動和作品、以及校外藝術家來學校教授藝術課程等,都已經成為國內校園公共藝術執行上的特色。
同時,目前國內校園公共藝術也鼓勵教師與學生,應該要多激發創意的想像,擔負起身為學校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加入校園空間營造的活動,以建立空間的主體意識,培養空間美感的知覺,提昇未來公民的美學與人文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