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
110年3月5日-110年4月25日
活動辦法:
凡於活動期間完整觀看【主題閱讀區】與【繪本花園】任一繪本動畫,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獎品:
頭獎 圖書禮券6,000元×1名
貳獎 圖書禮券3,000元×2名
參獎 圖書禮券1,000元×6名
注意事項:
1.參加者於參加「誰繪是人氣王」繪本動畫選拔(以下簡稱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2.依活動辦法完成規定項目後始具備抽獎資格。凡完成填寫後,不得事後要求更改任何相關資料。
3.參與本活動應留下中文真實姓名及個人聯絡方式,以利主辦單位後續聯繫與通知。若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順利聯繫,視同放棄得獎。
4.如有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和其他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若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5.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加者所送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亦不接受參加者投訴或異議。
6.每人僅有1次抽獎與獲獎機會,若疑似同一人重覆得獎,主辦單位得要求以指定方式確認身份,若參加者無法配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7.得獎名單公布後,主辦單位將以e-mail通知得獎者領獎方式與相關領獎須知,得獎者應依郵件內通知期限回覆並依指定時間完成身分確認及提供郵寄獎品地址,逾期、身分不符合或聯絡地址錯誤未寄達者,皆視同放棄該得獎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發;主辦單位將通知由候補名額遞補領獎作業。
8.本活動之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指定獎項更改或折換現金或兌換等值商品。
9.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逾新臺幣20,000元時,得獎者需自行負擔10%贈品稅,本活動獎品價值皆未超過此金額,得獎者無需負擔贈品稅。惟得獎者之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承辦廠商於申報中獎扣繳憑單。
10.活動期間為維護活動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外掛程式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之行為,如因而得獎者,一經告發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取消得獎者資格。
11.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或暫停辦理,參加者不得異議。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應事先詳閱並同意本活動之規範,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2.本活動所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13.本注意事項說明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或終止相關活動事宜。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
以下告知及同意事項,請務必於參加本活動前詳閱,當您透過本網站輸入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即視為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以下之相關事項:
1.告知事項
1-1蒐集個人資料機關:文化部。
1-2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網站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為:○一六文化行政。
本網站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為:「C○○一辨識個人者」、「C○○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一一個人描述」。
1-3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生日、連絡電話及電子信箱於參加活動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1-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誰繪是人氣王」繪本動畫選拔活動開始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1-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僅限於臺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1-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
由文化部及本活動承辦廠商智趣王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本網站公開之資料,民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中獎資訊,且對於中獎資訊之公布,將採取隱匿部分個人資訊之方式處理,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
1-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本活動參與者得向本部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 內容之一部或全部。
2.個人資料填寫說明
當您填寫個人資料後,按下完成送出時,均視為您已同意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文化部兒童文化館於辦理『誰繪是人氣王繪本動畫選拔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您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您選擇不願填寫,將無法獲得本活動抽獎資格。
3.個人資料安全措施
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並建構之完善措施,保障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安全。